近日,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国家电投集团海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一起海上风电项目合同纠纷案已达成和解,并已收到2.28亿和解款。
据悉,这起海上风电项目合同纠纷案涉及中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标的额高达2.6亿人民币,从2023年8月18日立案到原告国家电投集团海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收到2.28亿和解款,仅用了4个月。
原告国家电投集团海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海上风电施工协议并支付2亿元锁船定金,但锁定船舶未按期进场,直到项目结束,被告既未履行协议也未退还锁船定金。原告在了解到被告所属的一艘风机安装平台船“长德”轮停泊在浙江省岱山县衢镇码头外海锚地后,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扣押。
经初步审查材料,承办法官刘小娜赶往衢镇码头外海锚地扣押“长德”轮,在扣押过程中,刘小娜发现原告提供的船舶信息存在滞后。“长德”轮因光船租赁给中国承租人,船旗国由新加坡变更为中国,船名也由“TERAS SUNRISE”变更为“长德”,但该轮在2022年12月31日注销了中国国籍,船名“长德”不复存在。‘长德’轮在中国国籍注销后,原船旗国恢复登记前,可能暂时处于无船籍港、无船旗国、无船名的‘三无’状态,并且该船在原船旗国新加坡的登记状态很可能即将发生变化,需要尽快调取该船在原船旗国的船舶登记资料。
原告经委托外国律师调查,确认了就在调查的前一天,该船刚刚永久恢复了新加坡国籍,且恢复使用原英文名称“TERAS SUNRISE”。之后,青岛海事法院依据获取的最新信息,立即补充相关材料,成功扣押该船。
“TERAS SUNRISE”轮作为风机安装平台,在全球范围内都有较为旺盛的市场需求。该船被依法扣押后,承办法官得知被告新加坡单船公司自一年前就开始同案外人日本某上市公司磋商案涉船舶的买卖事宜,且已签订初步协议,但尚未完成所有权变更手续。此时,承办法官察觉到其中存在重大风险。
“TERAS SUNRISE”轮已经恢复新加坡国籍,一旦被告私下与日本公司签署买卖协议后在新加坡主管机关完成所有权转移,将无法实现船舶扣押应有的法律效果,后续判决无法执行,原告债权难以实现。为此,承办法官一方面在有关国际公约中寻求向新加坡主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的办法,另一方面主动与日本买方公司沟通,使日本买方成为船舶已处于被扣押状态的知情人,并积极组织听证程序,邀请日本买方参与,推动各方共同协商、达成和解。
听证会后,在青岛海事法院主导和推动下,原告、被告新加坡单船公司、日本买方公司三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由日方直接向原告支付部分购船款以满足原告的全部债权数额。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日本买方公司迅速将法院调解书中载明的2.28亿和解款项转入青岛海事法院账户,当日,法院就将案款过付给原告,原告损失顺利挽回。至此,这起涉及到中外当事三方的案件成功化解。
据了解,“TERAS SUNRISE”号于2014年交付,船长104.54米,型宽50米,有效载荷达7200吨,桩脚长达130米,设计作业水深最高可达80米,配备两台750吨基座式起重机,配备DP2定位系统。该船具有较高的甲板承载能力和合适的甲板空间,足以用于海上风电安装。
来源:青岛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