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度改造升级和退役风电场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改造升级: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建议连续多年利用小时数低下、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优先开展改造升级。改造升级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两种。
退役: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退役应一次性解列风电机组后拆除风电场全部设施,并按要求注销发电许可证,修复生态环境。
《通知》要求,项目改造升级前应与电网公司充分沟通,综合考虑风电场可扩建性、负荷消纳、送出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风电场改造升级规模。等容改造项目规模不占用各市剩余可开发资源量,不占用新增消纳空间;增容改造项目,增容部分在各市剩余可开发资源量中相应减除,鼓励新增并网容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并网。
同时,改造升级项目要按照不低于当年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中保障性并网项目储能配置比例要求配置储能。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的风电场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退役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