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关于终止对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陆海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陆海新能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培育的多元化可再生能源运营商,陆海新能自成立以来深耕于广西区域,始终围绕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相关领域开展业务经营,致力于助力广西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以及区域经济绿色发展。
截至2023年3月31日,陆海新能已投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04.04万千瓦,已发展成为广西国有企业可再生能源领域龙头。目前陆海新能已储备130万千瓦风力发电、30万千瓦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指标。
招股书显示,陆海新能此次拟发行不超1.33亿股股份,占其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公司本次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约为52.86亿元,拟投入募资16亿元,主要募投项目包括覃塘大岭风电场、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项目、良庆那马风电场、良庆河阳山风电场、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光伏发电项目、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
报告期内,陆海新能向广西电网销售的比例均达到97%以上,集中度较高。2022年、2023年前3月,该公司来自广西电网的销售收入比例更高达99.62%;其余0.38%收入则来自其控股股东西江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