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底已到期风电、伏发电项目处置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一、充分考虑用地政策调整、疫情等因素影响及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意见,对各市确认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时限予以适当延期(延长后的并网时限详见附件),逾期仍未建成并网的部分一律取消原建设计划。二、对各市申请转为储备类的项目(或转为储备类的部分),可继续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但在转为保障性或市场化并网项目前不得继续建设,对应电网资源优先安排其它未逾期项目。
本次调整中,共有10个风电项目,总容量170.6万千瓦,全部延期或转为储备项目。另有35万千瓦光伏项目被取消。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