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电产业 十一人盗窃风电电缆,获刑且赔偿42万元!

十一人盗窃风电电缆,获刑且赔偿42万元!

被告人张某、朱某等7人在阿巴嘎旗华润风电场从事安装高压电缆工作,在安装电缆时张某、朱某提议,将电缆井内铺设好的电缆尾部剪断贩卖至废品收购站,7人一拍即合,销售后进行分赃。7人前后以此手段实施4次盗窃行为,后又有4人加入,组成了11人的盗窃团伙。11人分工明确,剪电缆、望风、出售、还有正常工作的人掩人耳目。

11人在工作的过程中,一时利欲熏心,实施了盗窃行为,最终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当场抓获。11人中获利多者上千,少者数百,却不仅面临共计42万元的赔偿,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盗窃电缆的行为对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或损失,且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本院认为,11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11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至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来源:阿巴嘎旗人民法院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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