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甘肃庆阳市发布《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公告显示,此次竞配共有9个项目,总规模为190万千瓦。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2025年8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公告指出,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庆阳市主要支持数据中心、新型储能装备制造、氢能产业、航空航天及通用航空装备、石化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支持对地方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对陇电入鲁工程相关配套项目、煤电及其协同项目、“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及协同项目、已落地但未约定新能源支持的项目等情形,本次竞配不予支持。
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共进,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提质升级。鼓励申报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当地资源产业优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自愿提出风电资源开发与庆阳市重点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的合理方案,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所申报的支持地方发展项目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同一支持地方发展项目只可与一个新能源项目协同联动申报,存在交叉组合重复申报的项目将被拒绝。
公告还指出,新能源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