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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1463.1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招标

5月8日,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一批1463.1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此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马祖岛外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含钢塔)项目

本项目风电场场址位于连江东侧海域,场址中心西距马祖列岛约20km,西距黄岐半岛岸边约35km,规划面积37km2,规划容量30万kW,理论水深约40m。根据《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本工程装机总容量300MW,拟安装不超过19台单机容量不低于16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一回220kV海缆送出线路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本阶段初步考虑以1回220kV海底电缆接至在连江县黄岐半岛东南部新建的220kV陆上集控站,与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实行集中统一送出。本项目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建储能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3]340号), 项目在拟接入的变电站附近建设储能设施,配置30MW/60MWh容量的储能。

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单机容量为16MW及以上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含风机附属设备、塔筒设备、塔筒法兰、塔筒内附件与机组升压设备),基础不属于本合同供货范围,但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风机基础设计工作,并应随合同文件提供风力发电机组的基础设计所需资料;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监控系统、自动升降装置、吊装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 和技术服务等。提供5年质量保证期服务。箱变和场内集电选用35kV,总数量不超过19台,总容量根据投标人投标的机型可略高于规划容量,但超出的部分不应超过任一单台风机的容量。

交货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标段二:广西公司广福100MW风电项目(不含塔筒)、三皇100MW风电项目(不含塔筒)、飞石岭100MW风电项目(含钢筒)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标段包含3个项目:

项目1:永福广福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一带山脊,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17km, 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61km。规划开发范围位于在建的永福堡里风电场西南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堡里风电场,同步配置20%、2h的储能系统。

项目2:永福三皇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上寨村一带山脊,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25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56km。规划开发范围位于在建的永福堡里风电场西南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广福风电场,同步配置20%、2h的储能系统。

项目3: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涉及咸水镇和绍水镇两个乡镇,场区中心与全州县直线距离为55.9km。项目计划总工期12个月,主要建设内容:拟安装18台以内风力发电机组(不得低于15台),采购单机容量5.6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型不得超过两种),叶轮直径200m及以上,120m≤轮毂高度≤140m,总装机容量100MW(不允许总容量偏差)。风电场新建1座升压站,汇集所有风电电能后以1回220kV出线至飞石岭一期风电场220kV升压站内汇流站,与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一期、大云山风电场电能汇集后再以一回线路送出至220KV迅—湘山线。

招标范围:

项目1:永福广福风电场招标范围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单机容量6.X MW,总机位为15~18台,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10m~140m(包含110m和140m)(部分机位受机场影响有限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风机整体最大高度不能超过235m),项目总容量为100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总容量允许正负偏差不超过总容量的1%(评标价格按实际容量计算)。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调试、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含设备运输、叶轮组装抬升工装、单叶片吊装吊具、满足单叶片吊装的加强型叶片)。从风机设备制造厂到风电项目堆场的运输、运输手续办理、场外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以及高速出口改造(如需)等。

项目2:永福三皇风电场招标范围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单机容量6.X MW,总机位为15~18台,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10m~140m(包含110m和140m)(部分机位受机场影响有限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风机整体最大高度不能超过235m),项目总容量为100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总容量允许正负偏差不超过总容量的1%(评标价格按实际容量计算)。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调试、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含设备运输、叶轮组装抬升工装、单叶片吊装吊具、满足单叶片吊装的加强型叶片)。从风机设备制造厂到风电项目堆场的运输、运输手续办理、场外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以及高速出口改造(如需)等。
永福广福风电场、永福三皇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包含风机机舱、叶片、轮毂等大件设备运输至各堆场交货,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电缆、螺栓等附件在风电场内指定地点交货,风机设备工装装车、返厂运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项目3: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二期工程拟安装18台以内风力发电机组(不得低于15台),采购单机容量5.6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型不得超过两种),叶轮直径200m及以上,120m≤轮毂高度≤140m,总装机容量100MW(不允许总容量偏差)。风电场新建1座升压站,汇集所有风电电能后以1回220kV出线至飞石岭一期风电场220kV升压站内汇流站,与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一期、大云山风电场电能汇集后再以一回线路送出至220KV迅—湘山线。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件、法兰、塔筒及塔筒内附件,风机基础预埋锚栓/锚索具组合件(含调节螺栓、塔筒安全监测系统)及锚栓/锚索具安装使用的张拉器、塔筒内升降机(包含安装);风机机舱、叶片、轮毂、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至指定堆场交货,电缆、螺栓等附件在风电场内指定地点交货,风机设备工装装车、返厂运输等,从风机设备制造厂到风电项目堆场的运输、运输手续办理、场外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以及高速出口改造(如需)等。堆场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包含不仅限于: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监视系统、SCADA系统、无线WIFI、在线监测系统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三套叶片吊装工具(一套单叶片、两套常规整体)和一套堆场卸货吊具、调试用发电车二辆、每批次螺栓紧固件一套检验样品、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交货期:

项目1:永福广福风电场项目:2024年8月15日前首台风机交货;2024年8月30日前累计交货6台风机;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风机交货,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2:永福三皇风电场项目:2024年8月15日前首台风机交货;2024年8月30日前累计交货6台风机;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风机交货,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3: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锚索具体交货期 ;2024.12.1-2025.1.1(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2024.12.1-2025.1.1(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塔筒交货期 :2024.12.1-2025.1.1(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主机交货期 :2025.1.15-2025.3.30(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叶片交货期 :2025.1.15-2025.3.30(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塔筒、主机、叶片、轮毂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标段三:国电电力润阳300MW风电项目(不含塔筒)、河北公司涉县208MW风电项目(含钢塔)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标段包含2个项目:

项目1:国电电力内蒙古鄂尔多斯润阳风电项目300MW风力发电机组(不含塔筒)公开招标项目为鄂尔多斯国电润阳50万千瓦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风电场工程,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东侧未利用地,鄂托克前旗以西约24km处,风电规划装机容量300MW,建设期12个月,主要由不超过48台 6.2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48台箱变、通过场内1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光伏共建的220kV升压站,配套场内道路等组成。

项目2:涉县20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 208MW,拟新建40 台单机容量为5.0MW和2台单机容量为4.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1台1×210MVA 主变,以1回220kV线路接至玉林站220kV母线侧备用间隔(以电网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批复为准),送出线路约11kM。项目位于河北涉县境内,距离邯郸市100公里,交通方便。

招标范围:

项目1:本标段招标范围为鄂尔多斯国电润阳50万千瓦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风机单机容量大于等于6.25MW(含本数)、小于7.0MW(不含本数),叶轮直径不小于200米,单位千瓦扫风面积不低于4.68㎡/kW,风机台数不超过48台,115米≤轮毂高度≤120米,不接受混排,建设容量为300MW,采购所需的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包含基础锚栓套件、高强螺栓、提升机(含安装)及风力发电机组控制、一次调频、能量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监视系统等的设计标准、技术规格、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项目2:涉县20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5MW和2台单机容量4MW风力发电机组(可按42台5MW投标,其中两台5MW风机限4MW运行,多出功率评标时不计算评标价格),建设容量为208MW;叶轮直径不小于195米,塔筒每段不超过25米、轮毂高度不低于115米,选用钢塔。

交货期:

项目1:8月10日开始首批供货,9月30日前全部完成供货。

项目2: 塔筒交货期 2024年10月-2025年4月;主机交货期 2024年10月-2025年4月;叶片交货期 2024年10月-2025年4月;底部控制柜等同塔筒同时供货。塔筒、主机、叶片、轮毂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的交货日期为准。

标段四:国电电力大良、下伍旗214.4MW风电项目(不含塔筒)、王庆坨128.7MW风电项目(不含塔筒)、龙源电力东海塘12MW风电项目(不含塔筒)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标段包含3个项目:

项目1:国电电力大良、下伍旗214.4MW风电项目位于天津武清区大良镇、下伍旗镇,风电项目规划总面积约83平方公里,海拔高程2~6m,规划建设总容量214.4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一座32.16MW/64.32MWh储能电站;

项目2:王庆坨128.7MW风电项目位于天津武清区王庆坨镇,风电项目规划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海拔高程2~6m。本期建设容量为128.7MW,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及一座21.45MW/42.9MWh储能电站。

项目3:龙源电力浙江温岭东海塘风电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沿海塘坝一带,沿海岸线长度约4.5km,安装20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MW。

由于温岭市政府“两城两湖”战略规划,东海塘风电场有3台机组需要拆除,经与政府协商,同意项目在拆除3台机组后设法恢复项目容量。因此本项目拆除原项目6台2.0MW机组,等容改造容量12MW,新建2台6.0MW 抗台机组,允许降功率运行,但评标价格按照12MW计算)新建风机通过2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3kV母线侧,本工程不更改原升压站主接线方式并利用升压站原有110kV线路送出。

招标范围:

项目1:国电电力天津武清大良镇、下伍旗镇风力发电项目,招标范围为30台单机容量大于等于7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214.4MW(不允许负偏差,超出容量的限功率运行,评标价格按总容量214.4MW计算),叶轮直径不低于200m,轮毂高度137米(暂定)。因地方有政策限制,风力发电机组最高点高度(叶片转到竖直向上时叶尖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海拔高度250米(1985国家高程)。

项目2:国电电力天津武清王庆坨镇风力发电项目,招标范围为18台单机容量大于等于7.0MW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128.7MW(不允许负偏差,超出容量的限功率运行,评标价格按总容量128.7MW计算)。叶轮直径不低于200m,轮毂高度137米(暂定)。因地方有政策限制,风力发电机组最高点高度(叶片转到竖直向上时叶尖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海拔高度250米(1985国家高程)。

项目3:龙源电力浙江温岭东海塘风电项目招标范围为单机容量6MW及以上,允许降功率运行,数量为2台,建设容量为12MW,机组产品说明书按照6MW容量提供,超出容量降功率运行,桨叶直径不得小于172米,轮毂高度不得低于100米,叶尖离地高度不低于14米,满足单叶片吊装方式。主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和控制、监视系统,包括从机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按国家能源集团内部标识要求制作安装有关标识)。需在风机涂上警告色、鹰眼等明显标志,风机叶片应采用白色与红色相间的警示色,并在风机上加设照明设备及驱鸟器(具体以环评批复为准)。
(1)控制、监控系统:包括控制系统、风机自动消防系统、灭火器配置、视频数据系统、无线 WIFI、数据分析功能、在线振动监测系统等及所有必要的材料。
(2)并网前提供风机具备一次调频、惯量主动力支撑能力、高低压穿越、电能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经权威机构认证的机电、电磁模型认证报告或检测报告,满足省网公司并网要求。提供本次供货相适应的风能产品噪声测试报告。
(3)设备数量质量应满足龙源集团智能化风电场相关要求。
(4)安装专用工具:锚栓安装使用的张拉器(1套)、塔筒螺栓安装专用套筒(1套)、力矩扳手(1套)、液压站(1套)、对中仪(1套)等,按照1个吊装作业面准备。
(5)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并网前双协商确定)、专用工具、1套吊装工具。
(6)所有消耗品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满足现场需要及国家、行业、龙源电力集团相关制度文件要求。
(7)乙方自行协调调试用75KW发电车一辆。

交货期:

项目1:签订合同后5个月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项目2:签订合同后5个月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项目3:锚栓交货期 2024年8月-2024年9月;法兰交货期 2024年8月20日前全部到达塔筒厂;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主机交货期 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叶片交货期 2024年10月-2024年11月;主机、叶片、轮毂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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