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官方网站披露,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海域、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被处予罚款人民币5612274.9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负责建设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项目中,实施了在《海域使用权证书》确权范围外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在《海域使用权证书》确权范围内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的违法行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面积50.6852公顷(其中风机基础0.8614公顷、海上升压站0.2938公顷、35kV海底电缆25.7793公顷、220kV海底电缆23.7507公顷),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用海面积0.0948公顷(其中风机基础0.0017公顷、海上升压站0.0826公顷、35kV海底电缆0.0105公顷)。
徐闻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予罚款人民币5612274.9元。
这并非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首次受处罚。此前,该公司在徐闻县锦和镇白茅村委会下海南村的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配电房项目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被处以: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补办完善相关报建手续。2.对末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行为,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1475210.65元1%的罚款,罚款金额14752.11元。
此外,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负责建设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项目中,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海域,被处予罚款人民币361.95705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