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100个试点村,规模1GW!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公布

100个试点村,规模1GW!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公布

7月18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2024年,湖北省安排100万千瓦左右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因地制宜选择100个村先行试点。每个地市(含恩施自治州)可申报一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7-10个行政村,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潜江、仙桃市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布点3-5个行政村。天门市的乡村风电项目纳入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不再重复申报。

在项目布局选址方面,《方案》明确了4项原则,分别为风电可开发、配网能承载、用电有需求,方案要整合。

其中,对于需求保障,项目要求所在县(市、区)近三年社会用电量保持增长,并有一定规模的新增负荷,有利于乡村风电就地就近消纳。

对于方案的整合。项目要求布局要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建设方案要整合风电开发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能源建设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增长与消纳储能能力协调发展,鼓励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设施农业等进行项目布局。

根据该《方案》,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鼓励项目所在村集体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按“村企合作”模式共享收益,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加强运维检修管理,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和项目生产安全。鼓励综合利用各类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构建以风电为主,分布式光伏、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为辅,高度自给的村镇微能网。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村企合作”的每个行政村年分配收益不少于5万元、不超过10万元,所获收益由村集体用于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改善农村面貌等,并将每年计划及落实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保障并网消纳。试点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主要通过当地新增电力负荷、投资主体已形成的或在建的调峰储能能力消纳,原则上不再增配新型储能。鼓励探索乡村风电自发自用、专线供电等新模式。各地电网企业要结合各县(市、区)需求,加快农村电网和智能配电网改造升级,持续提升乡村风电项目的接网能力。

该《方案》在优选投资主体方面提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投资主体,应有符合鄂能源新能〔2023〕2号文的调峰储能能力且未足额配套新能源建设规模。同一省级企业原则上只参与一个试点县项目建设。县(市、区)发改局要综合考虑企业投资运营能力、调峰储能能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力度等因素,通过优选方式确定1个投资主体,负责乡村风电项目投资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所属地市投资调峰储能能力项目的企业。

同时,该《方案》显示,试点县(市、区)发改局每年11月底前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情况报送省能源局,并抄送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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