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或“公司”)发布《关于与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披露,为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松滋市域内新能源项目发展,2024年7月20日,松滋市人民政府与长源电力签署了《国能长源松滋市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在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域内合作开发建设的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50万千瓦(其中风电不少于65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约70亿元。
长源电力表示,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松滋市域内加快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进一步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比重,优化电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