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盐池风力发电分公司麻黄山风电场发生一起风机倒塔事故(事故风机机位:DF01-04;事故风机型号:三菱MW 65-1000kW),无人员伤亡。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据了解,该事故违反了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规定,违反了国家电力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涉嫌瞒报事故,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对此事故,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高度重视,决定对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安全生产形式整改情况进行挂牌督办。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你公司所属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盐池风力发电分公司麻黄山风电场发生一起风机倒塔事故。
事故发生后,你公司未按规定向我局及时上报事故信息。2021年3月1日,在我局已掌握有关情况,向你公司询问核实后,你公司才于当晚19时向我局书面报送事故信息,违反了国家电力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涉嫌瞒报事故。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规定,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充分暴露出你公司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不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不深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为督促你公司端正思想认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西北(陕宁青)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预警管理办法》(西北监能安全〔2018〕23号)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你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红色预警。同时,决定对你公司事故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挂牌督办,期限90天,挂牌督办期间,你公司要及时向我局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你公司在接到预警和挂牌督办决定后,要立即组织开展深入整改,并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立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要查清事故及瞒报原因,进行责任追究,严厉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同时,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整改完毕后,按照《西北(陕宁青)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预警管理办法》(西北监能安全〔2018〕23号)等相关规定向我局提出解除预警和挂牌督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