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该纲要于2026年1月17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纲要》提出,加快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提速海上风电建设,建成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大光伏开发力度。推进抽蓄、储能有序发展,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发展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鼓励“上大压小”,推进30万千瓦级煤电“到期即退”,推动实现煤炭、石油消费达峰。到2030年,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75%。
“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专栏明确,深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的新型能源体系,到2030年,电力总装机提高到2.8亿千瓦以上,单位GDP能耗稳步下降,支撑实现碳达峰。
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推进省管海域嵊泗3号4号、嵊泗7号、苍南3号等项目建设;谋划推进一批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力争风电装机3000万千瓦以上。
加大光伏项目开发力度。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探索建设风光同场等海上光伏项目。有序开展老旧光伏更新改造,力争光伏装机9000万千瓦。
推进储能多元发展。稳步推进松阳、青田、建德、江山、永嘉、磐安、泰顺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有序推进锂电池储能建设,探索开展固态电池、氢储能等应用。抽蓄和新型储能装机达3000万千瓦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