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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政部重组海上风电业务

美国内政部(DOI)已将海上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从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转移到安全和环境执法局(BSEE)。

移交给BSEE的一些关键权力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和监督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安全管理系统和溢油响应计划;通过检查、事故报告和调查来加强运营安全;通过违规通知、停止令、民事处罚和其他适当手段强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租约、赠款和批准的计划,包括安全和环境合规性;以及监督拆除活动。

据称,此次变更有助于提高海上风电行业的监管清晰度和透明度。

BOEM和BSEE均于2011年成立,旨在执行海上能源管理、安全和环境监督任务。

以下职能的监管权仍由BOEM负责:确定适合海上风电场选址的区域;为生产或支持海上能源或能源资源的生产、运输或传输活动授予租约、地役权和通行权;审查、批准或修改后是否批准授权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所需的计划,包括建设和运营计划、场地评估计划和一般活动计划。

此外,BOEM将负责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和其他环境研究进行分析,并将缓解措施纳入计划审批,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海洋、沿海或人类环境的损害。

DOI表示,该规则制定并没有对当前的监管要求进行实质性的改变,也没有施加额外的监管负担。

不久前,BOEM发布了拟议法规,以更新美国外大陆架(OCS)清洁能源开发法规。该规则将使法规现代化,简化过于复杂和繁琐的程序,明确此前模棱两可的规定以及降低合规成本,以减少与海上风电设备安装相关的成本和不确定性,从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拟议的改革估计将在20年内为开发商节省约10亿美元成本。

DOI表示,这些措施将支持拜登-哈里斯政府到2030年实现30吉瓦海上风电,以及到2035年实现15吉瓦的浮式风电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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