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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rsted授予大彰化2b&4海上风电场的陆上变电站合同

Ørsted已授予台湾热电联产公司(TCC)一份合同,为台湾省大彰化2b&4号海上风电场建造陆上变电站。

根据合同,由TCC100%控股的Star Energy Corporation(SEC)将负责陆上输电系统的设计、工程、采购、施工(EPC)和调试。EPC范围包括采用预制方法建造的变电站,该变电站加强了现场QHSE管理,以及连接到台电电网的345千伏高压电力系统。

Ørsted已获得了彰化沿海工业园内的土地租赁权和施工许可证,用于建设陆上变电站,并预计于2025年底通电。

2020年,该公司与TSMC签署了企业购电协议(PPA),以承购该风电场的全部产量,这是可再生能源领域有史以来最大的此类合同。

彰化2b&4风电场距彰化海岸约35-60公里,装机容量为920兆瓦,将安装65台14兆瓦的风机,预计于2025年底建成,届时Ørsted在台湾省将拥有超过1.82吉瓦的海上风电容量。

Ørsted目前正在建设的大彰化1&2a海上风电场预计于今年全面投产,装机容量为900MW。此外,Ørsted也是台湾省首个商业规模海上风电项目—Formosa 1号的股东,该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28MW,于2019年开始运营。

该公司还在台湾省开发其他几个海上风电项目,包括彰化县沿海的旭峰(Xu Feng)1、2、3号海上风电场,台中沿海的沃能(Wo Neng)1、2号海上风电项目,以及大彰化3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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