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象山4#海上风电场陆上集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在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仁义涂的建设。
根据批复,陆上集控中心项目主要新建220千伏陆上集控中心1座,主变本期及远景规模:1x63MVA+1x100MVA,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内布置,进线侧设置2台70Mvar的高压并联电抗器。设计进出线均地埋,项目设置预留位置,不包括进出线工程。项目总投资17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用地面积22405.25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象山浙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0%)、宁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49.00%)共同出资成立。
象山4#海上风电项目已于今年2月完成核准变更。变更前,项目装机容量751.5兆瓦,拟安装45台16.7兆瓦风机,用海总面积195.7348公顷;变更后,项目装机容量464兆瓦,拟安装29台16兆瓦风机,用海总面积488.1773公顷,总投资调整为61747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