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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二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近日,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二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公告,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工程共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标段二工程,标段二工程范围内不再分标。A场址项目规模700MW。

标段二工程范围:标段二工程位于A场址东南部区域风场,拟装机容量为289MW。主要项目有:5回路(第6-10回路)计34台8.X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集电线路;A场址工程的永久航标工程;标段二接入智慧风场、远程控制中心及其他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与安装,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的所有相关工作。

标段二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列项目):本标段(34台单机容量8.X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的工程勘测设计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的所有手续(含涉及发包人未做而施工、验收等工作需要的其余所有专题报告、文件等编制、评审等);勘察设计(含工程测量、勘察、物探,标段二初步设计、并配合标段一完成A场址工程的整体初步设计工程,招标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设计服务等)、设备和材料采购(不含220kV主缆)、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及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及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性能质量检测、验收、移交生产、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验收;同时还包括所有必要工程的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并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包含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负责本标段历次质量监督检查迎检与整改并配合其他标段完成质量监督检查;按本合同履行完所有义务等。承包人应对招标范围内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协调及费用承担全部责任等。本标段所需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通航安全警戒、警示等船机设备、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由承包人负责,并须满足海事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的约定为准。

计划工期:2024年2月28日前,风机基础海上开始施工(项目开工);2024年4月26日前,首台风机开始吊装;2024年6月30日前,标段二首批风机(第8回路6台)并网;2024年11月30日前,标段二工程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无论开工时间如何变化,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为关门工期,不得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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