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国信大丰 85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3〕1115 号),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正式获得核准。
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是江苏新能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为了支持江苏新能争取海上风电资源,在2021年牵头组建联合体参与江苏省 2021 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并中选的项目。该项目由国信集团先行出资设立的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同时为了有效避免同业竞争,由江苏新能受托股权管理。
项目位于新洋港东南方向、大丰港东北方向海域,中心离岸距离约33公里,项目东西长约21.5公里,南北宽约21公里,总用海面积约958公顷,共包含大丰H1#、H2#、H10#和H16#共4个场区,总装机容量85万千瓦,总投资约106亿元。
根据可研,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上网电量28.7亿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87.05万吨,相应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9.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460.4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515.1吨,减少烟尘92.1吨。此外,还可节约淡水,对沿海缺水地区有特别意义,并减少相应的水力排灰废水和温排水等对海域的污染,预计具有较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综合经济效益。
来源:江苏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