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或“公司”)发布《关于设立三峡集团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披露,为切实提高三峡能源天津区域市场竞争力,加大天津区域业务统筹力度,公司拟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在天津设立合资公司三峡集团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全方位布局在津业务,重点聚焦环渤海海上风电基地开发,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三峡能源、长江电力与三峡资本以货币出资分别认缴5.1亿元、3.4亿元、1.5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51%、34%、15%。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海水淡化处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碳排放权交易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