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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下达1.9GW风、光指标

5月10日,甘肃张掖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张掖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安排下达的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均为市场化并网规模,各县区要按照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相关要求,落实调峰能力,保障项目“应并尽并”。

《方案》显示,“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190万千瓦。

《方案》提出,源荷联动确保达成消纳目标。确定支持的新能源指标一次确定、分批下达。负荷项目实质开工并完成投资进度30%以上下达第一批、项目建成下达第二批、负荷达到申报规模下达完毕。

根据方案,此次配置原则共5项。具体包括,坚持高质量有序发展。按照“大基地建设+大负荷消纳”发展思路,以新能源就地消纳为主,兼顾产业补强效果、投资拉动能力、企业诚信履约等情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支持负荷产业项目。

坚持重点产业链延伸补强。以“四基地一体系”为目标,突出产业链培育需求,旗帜鲜明地支持产业链补强作用突出、 科技附加值高、落地条件成熟、负荷消纳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培育壮大综合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链。

坚持以新增负荷定规模。根据新增负荷项目预计年度用电量和就地接入条件确定相应的新能源指标支持规模,视负荷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给予指标支持,逐步建立新能源项目与用电负荷匹配的产销储机制。

坚持集约连片开发、协同发展。综合考虑各县区新能源资源、接入条件、负荷消纳能力、产业发展布局等因素,确定新能源项目场址,尽量集中连片开发,避免搞县区平衡、碎片化 发展。引导各县区按照“区域协同、错位发展”的原则,建设互为支持、融合共促的产业基地。

坚持优先支持诚信企业。综合考虑申报企业在张履约践诺情况,履约良好的优先支持,违约的不予支持。

文件显示,张掖市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材料、太阳能发电关键零部件装备制造、氢能产业、 新型储能装备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物育种、同位素新材料、充换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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