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建设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市共报送试点项目13个共35万千瓦,其中银川市5万千瓦、石嘴山市4万千瓦、吴忠市18万千瓦、固原市4万千瓦、中卫市4万千瓦。
《通知》明确,要合理共享收益。请各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联合相应县区合法合规推进村企合作,以股比分配方式为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村集体和开发企业的收益分配标准,避免出现干股模式或要求投资开发企业承担村集体各类不合理费用等情况发生。项目核准前,由县(市、区)出具村企合作、收益共享承诺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承诺函复核后,由实施主体按照程序推进核准申请相关事项。
保障农民利益。各试点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全力配合落实驭风行动项目涉及的关键要素保障,并监督“村企合作”模式的落实情况,做到不与村集体争利,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民按照协议约定得到应有的收益。
做好生态保护。纳入建设清单的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采用低噪音风电机组,明确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