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湖北省能源局公布《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
《通知》显示,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总规模为100万千瓦。各市州申报规模不超过15万千瓦,直管市不超过5万千瓦;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千瓦,单个企业以省级公司为单位不超过5万千瓦。
关于申报主体。常规项目由市州发改委确定申报单位。
关于接网方案。新能源项目已制定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明确拟接入的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送出工程距离等。
关于调节能力。为支撑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申请参与竞配的常规新能源项目,光伏项目按照25%/2小时、风电项目按照30%/2小时增配新型储能;在基础配储比例之上,再自愿增配一定规模的储能容量,作为竞争因素。自愿增配容量超出所有项目平均竞配比例的部分不计分,但仍需按申报容量建设。新型储能可自愿选择与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同址建设、同步投运,作为一个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或者单独选址建设储能电站,以独立市场地位参与电力市场,储能电站投运后,新能源项目方可申请并网。
鼓励创新示范。鼓励开展构网型风电、构网型光伏发电、构网型储能等示范,显著提高主动支撑电网电压、频率、功角稳定能力和新能源置信出力水平,建设系统友好型电站。鼓励开展新能源助力生态修复示范。
此外,《通知》明确,各市州发改委在12月15日前,向省能源局新能源处提交拟参与2024年度竞配项目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所属省级公司、申报规模),申报总规模不得超出地方申报限额。对超出企业申报限额的省级公司,省能源局通知企业选报,并由有关市州发改委移出、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