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消崆峒区大寨-峡门5万千瓦风电项目、西阳-大秦1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资格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甘发改能源〔2021〕32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平发改电力〔2024〕134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竞争性配置评审,确定甘肃申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崆峒区大寨-峡门5万千瓦风电项目、西阳-大秦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投资主体。
项目自核准以来,经多次调度督促,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未实质性开工。经研究决定,取消甘肃申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崆峒区大寨-峡门5万千瓦风电项目、西阳-大秦1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资格。

企查查显示,甘肃申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为国家电投。
来源: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