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开展零碳乡村试点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在保护生态、保护耕地,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支持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区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优先就地开发、就近并网消纳。
推进技术创新应用。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等,结合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建设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提高区域能源综合利用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村集体等多方参与,建设新能源高效利用的微能网,为用户提供电热冷气等综合能源服务。结合增量配电网试点,积极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直流配电网,扩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和应用规模,稳步推广光储直柔试点等。发展绿色低碳农房,引导乡村居民开展住房节能改造,鼓励使用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降低用能需求。
《意见》还指出,要提升乡镇能源服务能力。优化乡村新能源项目手续办理,以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开展先行先试,优化流程,缩短项目手续办理周期。适度超前规划布局配电网建设改造,完善分布式电源接网服务程序,优化实施区域承载力预测引导机制。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营为主、政府加强政策支持的新机制、新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户、村集体自建或与市场主体合作,参与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点建设。创新能源服务商业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建设一批具备公共服务能力的乡镇能源枢纽站点,提升终端能源诊断检修综合服务能力。
完善乡村绿色能源共享发展机制。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通过收益共享、参与电站运维等机制,探索乡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与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统筹推进的有效路径,构建乡村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深化光伏帮扶成果,持续抓好运维监管,督促落实好收益分配。深入实施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发挥省级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推动项目早日建成并网,落实收益分配。
零碳乡村已经成为新能源未来发展的重要场景。
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2024年新质生产力发展成效如何?2025年新旧动能转换还将在哪些方面重点发力?”问题时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作中,我们会注意把握几个重要方面。
其中,包括更加坚持融合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比如,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也是很好的选择;还比如,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技术应用,建设零碳园区、零碳社区、零碳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