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风能协会提出了一项新的欧洲海上风电协议,呼吁各国政府在2031年至2040年期间每年拍卖至少10GW的新海上风电项目,同时业界承诺到2040年将平准化电力成本(LCOE)降低30%。
4月10日,欧洲风能协会在哥本哈根举行的欧洲风能年会上发布新的欧洲海上风电协议,以在“欧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之际,加快“本土且具有竞争力的海上风电”建设并降低风险。
欧洲风能协会表示,欧洲必须解决能源武器化问题并加强能源安全,同时加强工业竞争力,使电力供应更加经济实惠。
欧洲风能协会要求欧洲各国政府在十年内通过差价合约(CfD)拍卖至少100GW的海上风电项目,并通过固定价格和指数化合同在优化和去风险的拍卖框架内做出坚定的政治承诺,以创建可盈利的项目。
此外,该协会还敦促新增的100GW海上风电的投产时间保持一致,每年计划投产10GW,通过跨境规划创造市场可预测性,同时确保投产日期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实现最佳的供应链利用和投资。
根据新的欧洲海上风电协议,为了以有竞争力的方式提供海上风电以满足欧洲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到2030年代的年装机容量必须达到15GW,而新协议中提出的步骤以及由购电协议(PPA)支持的额外装机容量将为实现这一目标奠定基础。
在行业方面,Ørsted、RWE、Vattenfall、Iberdrola、维斯塔斯和西门子歌美飒等主要开发商和供应商已承诺通过将海上风电资源带到更好的融资环境并进入加速降低成本学习曲线,到2040年前将海上风电的LCOE降低30%。
风能公司进一步承诺,将通过投资项目、产业、制造能力和人才,确保行业规模能够满足去风险化的承诺产量,并承诺为社区和更广泛的社会提供长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