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 华北监能罚〔2025〕23号、24号、25号和26号,对两个风电项目的建设单位及负责人作出处罚。
其中,华北监能罚〔2025〕23号、24号显示,宁投能源宁河区丰台镇48MW风力发电项目在未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于2024年11月14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3月20日,已完成6台风机基础浇筑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建设单位天津宁投卓盈能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5万元,对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2.1万元。
华北监能罚〔2025〕25号、26号显示,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在未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于2024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2月26日,已开展升压站土建工程和变压器等设备安装,完成2基风机基础浇筑,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建设单位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5万元,对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2.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