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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古冶区:风、光入库项目变更需重新竞配指标!

5月27日,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发改局发布《古冶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公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文件指出,本细则适用于古冶区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

古冶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遵循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等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通过竞拍竞配等方式获取风电、光伏发电资源、优选开发主体,开发主体应具备相应开发能力和资质,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

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全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总体目标和年度重大项目布局,会同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和古冶供电中心统筹电力发展和消纳,结合区域承载能力确定风电、光伏发电开发规模。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当期拟入库规模,通过竞拍竞配等方式确定新能源开发权优选企业,并按程序公示。

区商促局将优选企业和风电、光伏发电开发事项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优选企业与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

获得风电、光伏发电开发资格的优选企业应明确电网接入方式和接入点,并取得资规、生态环境、农业(水利、林草)、交通、文旅、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关于符合本领域、本辖区管控政策要求、不涉及限制性因素的支持性意见,并配合区发改局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出库相关工作。

纳入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即指标入库)的项目,其项目名称、开发企业、项目场址等信息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确需调整的,将以竞拍竞配等方式重新确定开发主体,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提请省发改委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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