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立项、施工、运维、弃置全链条海上交通管理,7月9日,辽宁海事局公开征求《辽宁海事局海上风电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海上风电项目的海上风电设施与规划或者公布的海上交通功能区边线的净距不宜小于2海里,海底电缆与规划或者公布的锚地边线的净距不宜小于1海里。
相关起草说明表示,修订新规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根据海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暂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暂行规定发布已满2年;二是近年来数字化、科技化、智能化手段和技术不断完善,为海上风电海上交通安全智慧化管理提供了支撑保障;三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船舶防范恶劣天气、施工人员管理、航行警(通)告发布提出了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