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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MW!三峡能源2个风电项目招标

近日,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三峡能源宁夏中泰红寺堡15万千瓦风电项目、三峡能源云南弥勒西扩建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三峡能源宁夏中泰红寺堡15万千瓦风电项目:

公告显示,三峡能源宁夏中泰红寺堡1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场址中心距红寺堡区直线距离约25km,海拔在1290~1410m之间,占地面积约为20.68km2。本项目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通过110kV送出线路接入330kV汇集站。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150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得低于150MW,且不得高于150.4MW)、5.5MW≤单机容量≤6.25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机型必须混排,混排机型数量须为两种,且风机数量不得超过25台),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内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轨设备、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机组涉网上网试验服务、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安装期间租用)、拉伸器(安装期间租用)、专用工具、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机位位置;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数字化交付服务商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数字化交付工作。

交货批次和进度: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第一批次:2025年9月底前完成8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第二批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第一批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不少于5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第二批次:2026年3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0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第三批次:2026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峡能源云南弥勒西扩建风电项目:

公告显示,三峡能源云南弥勒西扩建风电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场址分布于弥勒市西二镇、五山乡、虹溪镇、竹园镇、巡检司镇一带的山梁上,场址南北长约80km,场址高程在1550m~2250m之间。风电场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545MW,根据场区地形、交通条件和风机布置情况,拟将项目分为北区(规划装机容量128.75MW)、中区(规划装机容量225MW)、南区(规划装机容量191.25MW)三个片区。

招标范围: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545MW(投标人投标容量允许上浮,至多可接受上浮小于1台最小投标机型容量),5MW≤单机容量≤6.25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机型必须混排,混排机型数量须为两种),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包含风机基础设计)、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爬梯导向式升降机设备、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叶片在线监测系统(包括叶根载荷监测系统和叶片振动监测系统)、叶片净空监测系统、齿轮箱油液在线监测系统、塔筒晃动及振动监测系统、塔筒螺栓及法兰监测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拉伸器、专用工具、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机位位置;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数字化交付服务商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数字化交付工作。

交货批次和进度: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第一批次:2025年9月底前完成20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第二批次:2025年10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40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第三批次:2025年11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60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第四批次:2026年2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第一批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0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第二批次:2025年12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40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第三批次:2026年2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60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第四批次:2026年5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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