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洞头2号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文件显示,洞头2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洞头区东南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47公里,水深22一27米,规划面积约24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210兆瓦。项目拟布置14台单机容量为1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设置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多发电量通过66千伏海缆汇流后送入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千伏后通过1回220千伏海缆送入220千伏陆上集控中心,再通过一回220千伏线路送入系统站。项目单位为温州洞头运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已进行的招标,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预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