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发布《克什克腾旗汇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9·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9月12日9时50分左右,克什克腾旗汇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53.276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克什克腾旗汇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12”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1、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W1-14 号风力发电机火灾事故的专家意见》鉴定,该起火灾起火原因为W1-14号风力发电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2、任某、韩某某和周某某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风机检修作业前未及时排查风力发电机电气线路故障,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
事故间接原因:1、克旗汇风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未及时排查风力发电机电气线路故障,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辨识工作,未采取有效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克旗汇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意识,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报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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