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能e招发布《黑龙江公司新能源公司国能黑龙江明水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 黑龙江明水200MW风电项目本期装机容量为200MW,终期规模400MW。本期工程为风电场一期工程。本期风电场同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安装1台220MVA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30±8×1.25%/37kV。风电场电能通过变压器升压后,经一回220kV线路送出。本项目同步配套建设储能配比不低于10%、2小时的储能设施。
招标范围:所有涉及本工程(包含储能系统)的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电源侧既有勘察、水文、地形图补勘补测(如需);本工程除甲供设备(风电机组含塔筒及附件、主变、箱变)外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设备安装、试验、单体调试、上级公司及黑龙江省电网公司要求的各阶段各项联调、联试、并网、项目整体验收工作;承包人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手续办理及协调费用,包括质量监督、计量、消防设施、环评、水保、档案、职业卫生健康、安全设施、规划、施工、竣工等政府各相关部门备案、行政许可和项目各阶段验收;承包人负责编制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并开展评估工作(如需);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全部用地(临时用地、永久用地、长期租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协调、办理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其中,临时用地(包含直埋电缆部分)补偿费为总价包干形式由承包人负责,不随建设周期变化而调整,承包商应充分考虑政策调整、建设周期延迟的各种因素;长期租地(即集电线路塔基占地、风功率测风塔占地、沉降观测桩占地等)的征地补偿以暂估价形式向发包方结算政府区片地价部分;永久征地具体包括:征地协议出让金、耕地开垦费、按照政府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核算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发包人负责。除上述法定征地补偿费用外,征地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与永久征地相关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