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动态 突发!这家风电整机商被列入被执行人

突发!这家风电整机商被列入被执行人

近日,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98万元。

据了解,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涉及的一起风电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此前移送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处理。

2025年5月,葛洲坝人民法院公布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2020年7月2日,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就咸安白云山风电项目采购18台风力发电机组与国电联合动力签订《咸安白云山风电工程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双方就权利义务、质量技术标准、交付等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国电联合动力依约向中国葛洲坝集团交付了16台风力发电机组。根据合同约定,国电联合动力提供整套风力发电机组但不包含风力发电机组的塔架,国电联合动力需提供塔架的设计图纸,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根据国电联合动力提供的图纸自行委托第三方生产,国电联合动力在第三方生产塔架过程中提供监造服务并负责塔架的到场验收。

2023年、2024年经排查发现国电联合动力提供的16台风机塔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凹陷。为查明塔架凹陷原因并进行整改,2023年12月19日,双方及相关方就塔架凹陷问题达成一致,同意由中国葛洲坝集团牵头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估,本次问题检测评估、问题处理相关停电损失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各方最终一致同意委托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就案涉塔架凹陷进行分析评估。

2024年12月16日,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总结报告,载明塔架出现凹陷的原因包括塔架屈曲综合系数最大值大于1,机组控制逻辑未设置结冰监测及相应保护功能都不满足设计标准要求,机组控制逻辑不能准确判断停机原因并启动保护功能致使风机多次自动启动的缺陷,机组控制逻辑冰载停机的具体触发条件未设置,无法实现相应的保护功能,都不满足设计标准要求等因素。评估报告结论均证明本次塔架凹陷的原因均系国电联合动力的设计原因。国电联合动力不认可评估报告的意见并拒绝履行维修义务。

根据双方达成的会议纪要,中国葛洲坝集团先行代国电联合动力垫付了已经产生的部分损失,包括检测评估费用、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费用,该费用应由国电联合动力承担。中国葛洲坝集团遂向葛洲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国电联合动力向中国葛洲坝集团支付代为垫付的鉴定费1859346元;2.国电联合动力向中国葛洲坝集团支付因塔架凹陷鉴定而支出的风机下架费用1850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国电联合动力承担。

国电联合动力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之后该案件移送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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