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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公布!

6月10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各市根据本地区消纳责任权重和自身环境承载能合理确定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规模确保年度项目接替有序。鉴于延安市已通过陕皖外送通道一并报送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2026年延安市不再开展项目竞争配置。

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助力高排放地区(企业)低碳转型,提高新能源项目消纳水平,重点支持风光一体化、风光储一体化、草光互补、林光互补、风电光伏制氢、新能源与煤电(油气、化工、高载能)融合、零碳园区、零碳矿区等集成融合项目发展。

纳入2026年度建设方案的风电项目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核准,2029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应于2027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2028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对于“十四五”期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各市要督促加快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并网发电。如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各市应及时公示后宣布作废,并将结果正式报送我委。

建设期内,未经发改委和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股权、相关权益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项目实施中,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以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改变,应向项目核准(备案)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要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报送要求,按月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为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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