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电产业 秦海岩:推动风电模式创新 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秦海岩:推动风电模式创新 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近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支持乡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交通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助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新能源正在成为重要的推动力,其中,风电将大有可为。“风能作为随处可见的绿色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具有资源优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指出,发展风电既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收入,又可为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速,同时兼顾生态环境,是一条盘活乡村产业资源、土地资源、旅游资源,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让闲置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快速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径。

助力乡村振兴 风电大有可为

随着风电等新能源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在乡村振兴中,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正逐渐提上日程。《意见》要求,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形成。

“目前来看,在乡村地区大力开发风能资源,各方面的条件都已经具备。”秦海岩告诉记者,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随着低风速技术取得突破,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东南低风速资源区域已具备开发条件,可供开发资源潜力在10亿千瓦以上,而农村大量的零散未利用土地,也为风电开发利用提供了资源基础。

从风电技术的角度,在秦海岩看来,一方面,风电远程管理模式已具备技术可行性,目前技术条件下,风电机组在农村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接入现成的10kV、35kV或110kV输电线路,并实现电能的就近利用与消纳;另一方面,风电项目已普遍具备经济可行性,风电产业与技术日趋成熟,能够为农村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大力发展风电,能够快速提高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集体经济收入水平。

在业内看来,通过国家政策推动新能源在乡村的落地,将带来风电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共赢”。秦海岩指出,在各种发电形式中,风电是最节地的发电技术,接近“零用地”,在农田上安装风电机组不会影响农业生产;同时,结合机耕路、水泵房、灌溉沟渠、乡道等农业设施用地开发风电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的塔架基础形式,因地制宜利用这些农业设施用地,在不改变用途、不影响功能、不增加占地面积的情况下,安装风电机组。

此外,风电项目还将是新农村建设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完美结合。“风电项目不仅具有经济与环境效益,而且具备产业溢出效应,可带动当地服务业发展。”秦海岩介绍,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南汤阴的风电项目,目前已经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人文历史融为一体,成为历史与现代交融的文化旅游景点,真正做到了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秦海岩还表示,推动乡村振兴与风电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将为风电产业打开一个广阔的增量市场空间,是未来保障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大基石,也是全国“一盘棋”落实双碳目标的客观需要,“全国约有69万个行政村,如果在其中的10万个行政村,每个村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乡间路等零散土地上找出200平方米用于安装2台5兆瓦风电机组,全国就可实现10亿千瓦的风电装机。”他同时认为,在乡村地区发展风电产业,分散式将成为主要开发模式,有助于丰富风电项目的开发模式,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加快模式创新 促进深度融合

风电产业与乡村的协同发展,离不开模式的创新,《意见》强调,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秦海岩表示,“就风电产业而言,目前较为成熟的模式主要是以风电项目开发为支点,全面盘活地区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进而带动餐饮、住宿、农副产品等周边产业的发展,为推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与居民增收探索出新路子。”

秦海岩指出,风电行业未来需要加快开发和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土地入股模式等方式,实现风电项目投资建设与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使风电项目开发与各地旅游开发、特色小镇建设、民生改善工程等紧密结合,让广大农村地区以及居民切实从中受益,形成更广泛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从政策层面,秦海岩表示,当前,考虑到风力发电技术成熟、收益稳定、环境友好,依靠农村丰富的风能资源与土地资源,孕育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建议在全国实施“百县千村万台工程”,以创新方式盘活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他认为,通过“‘百县千村万台’工程,村企合作开发风电,创造性激活村集体经济活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

“为更好地推进实施‘百县千村万台工程’,需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秦海岩告诉记者,为降低风电的开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可以以县级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核准,统一分配,统一开发,落实到村,每个县域由一个投资开发主体负责开发建设,每个农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装机规模。

此外,秦海岩还建议,建立村企平等合作机制,通过村企共建,实现合作共赢。风电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与技术优势,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村企合作机制下,村民经专业培训后可参与部分运维工作,增加农村就业。同时,还要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的基础设施,提升电网容量,畅通电力外送通道,从而改善农村用电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来源:中国改革报《能源发展》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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