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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新疆达坂城50MW风电项目机组招标

5月26日,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三峡能源新疆达坂城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三峡能源新疆达坂城50MW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东南郊的达坂城风区,紧邻达坂城一期风电场场址南侧,柴窝堡湖以东10km处,场区南侧有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的柏油路经过,现场已有成形的简易道路通往场址,场区可用面积9.18km²,本期项目用地3.56km²。建设规模:50MW。

该项目招标范围为装机规模50MW、单机容量为6.25MW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和配套服务(含质保期服务、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等)。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必须为同种型号,投标机型总容量不低于50MW,不允许超配。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含塔筒及叶片二次倒运)、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2)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包含风机基础设计)、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采购;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上位机、现地控制单元、网络设备、二次安全防护设备、远方监视终端、打印机、软件等设备);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轨设备;风机辅助控制系统(包括机组状态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警卫系统、智能消防系统等设备);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专用吊具(含机组、塔架)一套,拉伸器四套(含塔架及机组螺栓用,一拖四)、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2%,少于1个时按1个提供)及质保期的易耗品等;技术资料及相应配套服务。

三峡能源新疆达坂城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211001104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新疆达坂城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26日09时00分到2022年05月3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新疆达坂城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新疆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三峡能源新疆达坂城50MW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东南郊的达坂城风区,紧邻达坂城一期风电场场址南侧,柴窝堡湖以东10km处,场区南侧有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的柏油路经过,现场已有成形的简易道路通往场址,场区可用面积9.18km²,本期项目用地3.56km²。

本期风电项目及配套储能5MW/10MWh项目拟以3回35kV集电线路直接汇接入达坂城一期风电场已建的110kV升压站,同时扩建2#主变,并新建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大连湖220kV汇集站,长度约9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和升压站建设规模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东南郊的达坂城风区。
(3)建设规模:50MW。

2.2 交通运输条件

2.2.1对外交通运输
沿国省干线-风区现状道路-进场道路到达风电场附近,经过施工道路到达指点堆场。
2.2.2 场内交通运输

场内施工条件和交通运输条件良好。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装机规模50MW、单机容量为6.25MW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和配套服务(含质保期服务、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等)。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必须为同种型号,投标机型总容量不低于50MW,不允许超配。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含塔筒及叶片二次倒运)、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2)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包含风机基础设计)、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采购;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上位机、现地控制单元、网络设备、二次安全防护设备、远方监视终端、打印机、软件等设备);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轨设备;风机辅助控制系统(包括机组状态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警卫系统、智能消防系统等设备);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专用吊具(含机组、塔架)一套,拉伸器四套(含塔架及机组螺栓用,一拖四)、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2%,少于1个时按1个提供)及质保期的易耗品等;技术资料及相应配套服务。

2.4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项目运输道路较为平坦,途中涵洞、弯道及桥梁的宽度和承载力均可满足风电场大型重车及40m长平板拖车的运输要求,风机可通过汽车直接运抵风场;进场道路起始点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村道都不属于风电场范围,其中进入风电场范围之后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需要的道路改造及桥梁加固的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项目业主仅承担场内道路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需要的改造、桥梁加固的费用,不免除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所购设备交货之前的运输和保管责任),其他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梁加固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进行详细物流路勘,形成路勘报告。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开展微观选址、风机载荷论证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4)风机布置方案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

2.5 交货要求

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交货计划(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第一批次:全部预应力锚栓组合件2022年06月30日前全部到货;
第二批次:所投机型6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2022年07月25日前全部到货;
第三批次:剩余数量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2022年08月10日前全部到货。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机位处车板交货(即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机位或现场其他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商;
② 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2)业绩要求:

① 投标机型或者同平台风力发电机组具有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②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240台套(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塔筒制造进行专业分包,其分包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若投标人未分包,则投标人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的D级及以上资质;
③ 生产场地、厂房、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必须具有满足本工程所需的非露天的厂房(包括室内防腐处理车间),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卷板机(卷板能力达50mm以上)、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须附相关生产车间、设备照片)。

(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60台套2.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2018年至2020年无连续2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2年05月26日09时00分到2022年05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8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新平台开票时间:当月0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01日后再自行申请)。
4.7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标书款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标书款等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四川省分公司开具,并由四川省分公司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将于2022年05月31日11时00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乡集合,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89 9997 4149,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需要踏勘的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及招标人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6.电子身份认证

6.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5日10时00分。
7.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tgtiis.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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