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2025年,福建省电力规划装机达 8500 万千瓦,其中,风电900 万千瓦、占 10.6%,新增 410 万千瓦。
《规划》明确,加大风电建设规模。积极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在保障国防、海事、通航、生态等要求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有序择优推进《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内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新增开发规模 1030 万千瓦。
稳妥推进国管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建设条件评估和深远海大容量风电机组、远距离柔性直流送电、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技术论证,示范化开发 480 万千瓦。按照闽台能源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定位,高质量统筹发展闽南外海海上风电基地。
同时,《规划》表示,要建设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海上风电检测中心。要做强做大优势新能源产业链,支持以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为基础,通过科学有序配置资源,引导扶持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施工、运维等全产业链做大做强。
海上风电方面。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 410 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 1030 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 480 万千瓦。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