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核汇能2022年度CZ5-1 605MW海上风电项目 605MW!中核汇能海上风电项目招标

605MW!中核汇能海上风电项目招标

近日,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中核汇能2022年度CZ5-1海上风电项目海上测风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该项目离岸距离位于10km~47km之间,涉及临高、儋州、东方、乐东、万宁共5个地区。场址面积约95.5km2,平均水深约36m,场址属于CZ5海上风电场的北区。拟采用55台11MW风机,预计容量605MW。招标范围包括:

(1)海上测风激光雷达设备:设备1台,需全部国产化且必须满足国家安全及军事安全要求。

(2)海域测风服务:①测风设备投放、维护的相关审批手续;②测风设备包装、运输、装卸、投放(一次)、移位(一次)等;③维护和应急响应服务等(包含保险费用);④测风设备的试验、检验、安装、测试、调试以及监管单位的评测和验收组织等;⑤服务期满后海上激光雷达测风设备移交工作。

(3)出具测风数据报告,作为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输入,并负责对数据进行解释。

中核汇能2022年度CZ5-1海上风电项目海上测风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2022年度CZ5-1海上风电项目海上测风设备及服务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中核汇能2022年度CZ5-1海上风电项目海上测风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NGS-WZ-GKZB-22-0069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2022年度CZ5-1海上风电项目海上测风设备及服务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离岸距离位于10km~47km之间,涉及临高、儋州、东方、乐东、万宁共5个地区。场址面积约95.5km2,平均水深约36m,场址属于CZ5海上风电场的北区。拟采用55台11MW风机,预计容量605MW。

2.4 招标范围

(1)海上测风激光雷达设备:设备1台,需全部国产化且必须满足国家安全及军事安全要求。
(2)海域测风服务:

①测风设备投放、维护的相关审批手续;
②测风设备包装、运输、装卸、投放(一次)、移位(一次)等;
③维护和应急响应服务等(包含保险费用);
④测风设备的试验、检验、安装、测试、调试以及监管单位的评测和验收组织等;
⑤服务期满后海上激光雷达测风设备移交工作。

(3)出具测风数据报告,作为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输入,并负责对数据进行解释。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海域,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具体项目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海上激光雷达测风设备安装并开始测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的测风服务。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测风装置质量应满足:设计及使用寿命为10年,能够在所选海域正常测风4年(包括但不限于防台风、防腐蚀、防碰撞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备不少于3项海上类似测风工程(含激光雷达测风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文本相关页,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卷第7.4款);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度或2019年至2021年度)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汇能2022年度CZ5-1海上风电项目海上测风设备及服务采购售价:1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详见公告附件
开户单位: 详见公告附件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6月15日 17时00分—2022年06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7月06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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