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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与山东省海阳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8月25日,国家电投与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共同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国家电投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卢洪早,山东省海阳市委书记刘海彬出席并见证签约。国家电投核能发展总工程师,核能安全与发展部主任吴放,海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金富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围绕清洁能源及其配套产业,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战略合作,加快开展核能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等领域先行先试,共同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区。

签约前,卢洪早与刘海彬举行会谈。双方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持续强化核能综合利用,布局一批新能源产业项目和高端基地,携手打造国家零碳产业示范城市,为海阳市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海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梁景俊,海阳市副市长曲延涛,国家电投核能部、发展部,国核核能、山东核电、山东院、山东分公司和国核设备有关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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