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辽宁:支持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辽宁:支持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快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立足辽宁风、光、水、核、天然气、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品类丰富齐全发展基础,多元、综合发展清洁能源。

《实施方案》指出,加强风电光伏布局与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红线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动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多措并举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围绕推进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重点支持辽西北等地区发展陆上风光基地打造阜新、朝阳新能源基地,打造铁岭源网荷储基地。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海上风能资源,支持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探索风光氢综合能源智慧港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明确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目标和路线图,加强重点领域能源装备自主创新,全力支持风电、光伏、核电、储能、氢能等装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交通产业生态链,推动能源装备产业向集成化和高端化转型,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应用,提升辽宁省能源产业链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平台与载体建设。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节选自<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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