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以海上风电为引领,打造可再生能源生产高地。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开发时序,重点推进近海浅水区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近海深水区项目开发,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在建成大唐勒门 I 海上风电项目基础上,加快开工建设大唐勒门 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华能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积极推进洋东、海门场址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资源可开工规划装机容量 600-800 万千瓦,力争保持每年不低于200 万千瓦的可开发容量,重点加快推进粤东近海深水场址三(汕头芹澎场址)项目开发建设。
《规划》提出,高标准建设国际风电创新港。依托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打造集施工建设、运维和出口为一体的海上风电母港,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新产品新技术试验示范应用基地、产业政策创新示范区,创建技术创新中心、检验认证中心、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形成“1+3+3”海上风电生态体系,打造国际风电创新港。合理利用港口码头资源,围绕装备运输和施工运维,打造全景智慧母港,加强对海上风电场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服务支撑,带动关联产业配套进驻母港后方产业基地,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有力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的生态建设。
《规划》指出,以风电和海工装备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引进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做大做强海上风电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加快形成以风机关键零部件制造、海上风电输变电装备制造、海工装备制造为一体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充分体现汕头市海上风电深水远岸、规模化开发的技术特点,高标准打造单机测试容量大、试验项目种类齐全、接入系统方式灵活多样的风电试验基地。创建产业政策创新示范区,探索制定海域使用、资金筹措、军民融合发展、绿色金融服务方面相关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规划》提出,依托海上风能资源优势,推动海上风电+制氢储氢运氢融合发展,探索海上风电制氢装置和氢电综合调峰站建设,逐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打造绿氢供应基地。积极建设氢能园区示范项目,探索开展风光氢储一体化的低碳园区示范。
来源:汕头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