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3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公布!“后进”山东力推海上风电

3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公布!“后进”山东力推海上风电

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了《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行动计划》明确,加快推动大型海陆风光基地建设。抢抓国家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重大机遇,充分利用山东省资源优势,坚持海陆并进,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加快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场址开发,适时启动国管海域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逐步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充分利用滨州、东营、潍坊等市盐碱滩涂地资源,推动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设计、建设与运营,构筑“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助力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500万千瓦、5700万千瓦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坚持储能优先,结合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和陆上清洁能源开发,着力打造“储能+海上新能源”示范带以及鲁北、鲁中和鲁西南新型储能示范区。探索开展风光发电制取绿氢试点。

《行动计划》指出,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以海上风电基地开发为契机,引进落地一批“龙头型”企业、“补链式”项目,重点建设烟台、威海、东营等地高端风电装备产业基地,提升风电装备配套水平。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行动计划》表示,强化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管理。聚焦储能、海上风电等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深化行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专题培训、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年重点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加快推动大型海陆风光基地建设。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推进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能核尽核、能开尽开、能并尽并,开工山能集团渤中G、国家能源半岛南U2等项目,建成国家能源渤中B2、国家电投半岛南U1一期等项目;扎实开展国管海域场址前期工作,适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深入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发展。统筹推进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全面建成华润东营财金、海化潍坊滨海等纳入首批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华能滨州沾化、辉阳东营利津等新增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打造国家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廊道。到2023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节选自《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年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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