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场储能电站工程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储能电站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675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为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一个储能电站,项目拟在国华弶港风电场升压站交流35kV系统侧增加储能系统,储能时间为2小时,设计容量为10MW/20MWh 储能系统(保证储能变流器交流侧在以额定功率10MW输出的情况下,延时2小时)。本工程储能系统接至35kV母线,实现电站能量的存储和回馈并网。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取总包工程形式,投标人需完成从设计到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负责项目勘测、设计(含与站内已投运的所有一、二次设备接口连接设计);
2.2.2负责项目锂电池储能系统、变流器、箱变、二次设备、开关柜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等;
2.2.3负责项目所有土建施工及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试验、现场培训、现场服务等;包含现场总平范围内进场道路、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及基础工程、沉降观测、排水系统、储能电站整体绿化、电缆保护性开挖及电缆沟砌筑(考虑后续扩展预留)、储能装置配套新增场用电源系统(含变压器及及400V配电柜)采购、安装、调试及盘柜基础处理等。
2.2.4负责项目并网接入点升压站原有设备的扩建改造升级,其中涉及到原厂家协调、配合及设备采购工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包含但不限于:35KV开关柜扩建两个间隔与原有开关柜对接改造、接入场站原有设备综合自动化系统后台、故障录波及35kV母差回路接入(复查原有设备接入是否需扩容)、调度自动化系统接入、电能质量监测装置配置及接入、一次调频设备配置及接入调试;负责保护整定计算、关口计量装置配置及调试、接入系统报告所需增加的其他设备等;项目的监控、二次安防、保护、并网、关口计量装置以及调度自动化系统接口等;
2.2.5负责项目并网后满足电网公司对储能系统最新要求所需各项性能参数测试评估、电能质量测试、高、低电压穿越测试、调度自动化系统测试、储能装置参与系统有功、无功调节性能测试及开展专题研究工作等。
2.2.6负责该项目实施与电网公司并网联调及各项协调工作、调度部门后台对点、网络安全对点及各项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与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
2.2.7负责项目相关的用海(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检查(行业及地方)、系统消防等各专项检测验收和各级电网公司组织的验收及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召开的全部专项会议、专家评审会议等会务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2.8现场土建、场地平整及公共接口相关联的工程量,编制项目总平(含围墙)效果图及整体设计方案。
2.2.9储能装置参与系统无功调节专题研究工作;要求储能装置具备协调控制功能,对包括思源SVG设备在内的多套不同厂家的SVG进行协调控制,需满足新增储能设备具备协调控制的接口,协调控制其他厂家的SVG,实现综合控制。
由储能装置作为协调控制,统一采集模拟量并根据AVC电压目标指令和SVG设备容量按比例分配无功,通过光纤并联快速下发无功指令,各SVG接收储能协调控制柜发送的无功指令,并将各自的信息上传协调控制柜,解决多个SVG设备之间无功出力不平衡的问题。
2.2.10作为海上项目配套工程,按照江苏省能监办《关于新能源项目并网消纳有关意见的通知》及江苏省电力公司发策部要求,新建项目必须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装置,本项目能否按期完成制约海上项目风机并网手续办理工作。要求投标人在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风机质检闭环并取得报告后两周内办理完毕竹根沙项目风机并网手续。
2.2.11项目创新及专利获奖情况:本项目要求不少于一项技术创新、两篇核心期刊科技论文及一项专利申请项,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技术创新需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
2.3其他
项目名称: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储能电站工程
计划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0日,2021年3月20日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包含电力行业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类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1个已竣工的磷酸铁锂电池集中储能项目工程业绩,单个项目规模不小于10MWh(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等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须注明封面、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和项目业主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以上业绩,组成联合体成员具有以上业绩无效。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设总)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需提供证明文件;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较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所选择的电池品牌需出具由电池厂家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电池生产厂家公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包含电力行业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09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23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婧
电话:0515-853098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申玉战
电话:010-57337286
电子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