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黄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零碳(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
《方案》指出,到2026年,低碳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市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2023年实现翻番,建成近零碳园区1个、零碳景区3个、零碳村庄7个,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机制基本健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主动自觉选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近零碳(零碳)发展典型经验、典型模式。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茶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新能源开发模式,鼓励开展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建设,力争村内绿电使用比例超过50%。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达到9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
按照宜风则风、宜光则光的原则,积极有序推动光伏、风电项目建设,鼓励以县(区)、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风光资源打包开发,力争全市风电、光伏装机规模突破5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8万千瓦,各区县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较2023年实现倍增。
稳妥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坚持集中式和分散式协调发展,实施风能资源精细化评估,分类推进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在远离居民生活区、风能资源较丰富区域适度开发集中式风电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产业园区周边发展一批分散式风电项目,打造微风发电示范园区;结合风电乡村振兴工程,以县域为单位推进乡村小容量、低电压等级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力争到2026年,形成1-2个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
来源:黄山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