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每村不超20MW!河北发布“驭风行动”试点工作方案

每村不超20MW!河北发布“驭风行动”试点工作方案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河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和开展组织摸排工作的通知。

《方案》指出,主要目标为,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组织申报不超过1个试点县(市、区)、5个试点乡镇、5个试点村,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不超过1个试点乡镇、1个试点村,三类试点不交叉重叠,原则上每个试点村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确保2026年底前建成投运。力争通过试点先行,在村企合作模式、收益分配方式、土地创新利用灵活并网模式以及风机技术选型等方面积累经验,形成可供复制的模式,为全省高质量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打牢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申报要求方面,《方案》提出,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在国家“因地制宜、统筹谋划,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态优先、融合发展”原则基础上,更加侧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使风电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助力乡村振兴;更加侧重绿色低碳转型,结合农村能源革命,重点在工商业园区、重点工业乡镇周边发展试点风电项目,实现就地就近消纳;更加侧重符合电网承载能力,按照宜分散则分散、宜集中则集中的原则,根据当地电网建设情况统筹实施,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优选确定投资主体。鼓励各市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开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选有实力、有业绩、能更好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的投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安全质量、利益分配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等事宜。试点风电项目要充分征求村民意愿,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决议通过后上报。

明确开发建设模式。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农村发展实际和风电资源情况,探索“村企合作”等开发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收益分配共享机制,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模式、标准和管理办法,更多惠及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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