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能源”或“公司”)发布《关于利用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闽能源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于近日向公司送达《关于提供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的函》,在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中,福建投资集团成为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长乐海电项目”)的中选投资主体,鉴于长乐海电项目与公司业务相关,福建投资集团根据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选择。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长乐海电项目商业机会。
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MW,离岸距离 35~38km,理论水深 43m,参考年平均风速 9.5m/s,拟安装单机容量不低于12MW风力发电机组。
据悉,中闽能源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并购的中闽海电,专业从事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与运营。目前公司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占公司风电装机规模的32.62%。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同时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具有较强的项目投融资能力,因此公司具备独立开发长乐海电项目的能力。
中闽能源表示,长乐海电项目开发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主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海上风电装机规模,提升公司在海上风电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