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浙江省苍南经济开发区:力争到2030年海上风电装机突破560万千瓦!

浙江省苍南经济开发区:力争到2030年海上风电装机突破560万千瓦!

2026年1月9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苍南经济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以绿电溯源认证为支撑的零碳标杆园区。依托园区周边丰富的海上风电、光伏、核电等绿色电力资源,充分发挥园区产业高电气化率的优势条件,探索应用精细化电碳因子,率先探索开展绿色电力溯源认证,确保绿色能源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可追溯、可验证,“以绿引绿”推进清洁能源基地与高载能行业协同,创新央地合作机制,推动海上清洁能源岛建设,做大清洁能源产业,实现“以绿制绿”,打造形成具有全球认可度、全国影响力的零碳标杆园区。

主要任务包括:

推进风电倍增发展。积极稳妥推进苍南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苍南1号海上风电二期项目、2号海上风电二期项目、3号海上风电项目、5号海上风电项目、6号海上风电项目及苍南风电示范项目,争取推进Z5深远海风电项目,推进漂浮式风电试点示范力争到2030年,苍南县海上风电装机突破560万千瓦,实现海上风电跨越式发展。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创新“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一体化协同开发方式。稳步开展老旧风电场改造升级,推进苍南霞关风电场改造升级及新增智能调控系统项目与苍南皇帝平31MW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

构建风电全产业链生态。加快绿能小镇、远景苍南零碳产业基地的建设步伐,形成涵盖风机叶片制造、塔筒制造、智能化电气设备研发制造、风机整机和配套设备制造、大型设备物流、研发创新等在内的风电全产业链,建成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谋划具备海上风电基础模块制造、风机及基础总装、施工建设、运维服务、研发试验等功能的风电枢纽,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向高效率、高技术和高价值方向发展,促进海上风电可持续发展。加强海上风电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华能温州海风科创基地建设,形成集海上风电科技创新、海风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服务基地,有效保障海上风电资源利用。

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攻关。聚焦核电、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再生纺织品、氢能、新型储能等领域,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攻关,突破新型风力发电叶片轻量化设计、高效光伏电池材料、氢能应用等核心技术。加快创新成果转化,谋划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储备和示范应用。支持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清洁能源技术、废纺再利用技术等研发创新平台,制定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加快打造一批“双碳”特色高能级创新平台。聚焦海上风电、核能、储能、数字经济等具有特色的优势领域,依托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企业、高校院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资源,引进集聚国内外优势创新要素。以海上风电相关研究平台为重点,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海上风电先进输电技术创新中心。

根据《实施方案》,试点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共50个,总投资为2059亿元。风电相关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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