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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布行动方案: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绿动渤海”行动方案(2026—2030年)河北篇》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行动方案》明确:一是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加快秦皇岛、唐山、沧州海上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石油、海洋牧场、海洋算力融合发展,结合唐秦负荷中心需求实施“海上风电+绿电直连”实施项目。二是加快推动油田绿色发展,鼓励绿电就近接入油田生产系统,推动秦皇岛—曹妃甸油田群岸电扩容,支持秦皇岛27-3油田建成“低碳零碳作业区”。三是大力发展新能源船舶、高端海工装备等绿色制造产业,谋划实施秦皇岛无人船制造、智能港口设备制造等项目,有序布局海水制氢等前沿产业。

问答环节,记者提问:河北濒临渤海,海域广阔、能源资源丰富。请问《行动方案》在推动海上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构建海洋绿色能源体系方面有哪些考虑?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三级调研员侯晓丽:

渤海是河北重要的海洋能源资源战略接续区,也是“绿动渤海”绿色航运转型的清洁能源基座。结合河北省即将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总体部署,《行动方案》将海上新能源开发纳入绿色航运转型总体框架,围绕“陆海统筹、风光并举、融合发展、安全高效”的总体思路,对未来五年海上新能源开发与港航绿色低碳转型深度融合作出系统安排。

一是海上风电光伏规模化推进。在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三市科学布局,有序推进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建设。海上风电方面,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河北建投唐山海上风电、唐山顺桓海上风电等项目梯次推进;海上光伏方面,秦皇岛市180万千瓦海上光伏示范试点项目、秦皇岛市200万千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加快实施。

二是探索海上新能源绿电直连实现新突破。落实单用户、多用户绿电直连配套政策,建立“随报随批”绿色审批通道,结合唐山、秦皇岛负荷中心需求,指导沿海三市探索实施“海上风电+绿电直连”示范,推动海上绿电通过专用线路向钢铁、化工等临港大工业点对点供电,助力重点产品满足出口碳足迹要求,把海上绿电优势切实转化为临港产业绿色竞争优势。

三是探索新能源与海洋多元融合发展。有序推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与海洋牧场、海洋算力、海水淡化、海水制氢、海上油田等集成融合,培育海洋绿色新兴产业,形成多能互补、立体开发、融合发展的海洋能源利用新格局。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统筹海域空间、生态保护、航运安全等多重因素,有序推进海上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与工程建设,积极谋划储备后续项目,持续扩大海上清洁能源供给,为绿色航运、港口运营和临港产业提供稳定清洁电力保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能源力量。

综合自: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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