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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新能源终止私有化

9月30日,中广核新能源发布《根据收购守则第3.7条、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的公告以及要约期结束》的公告。

公告称,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有关可能私有化的最新情况。董事会获潜在要约人告知其已决定不会进一步进行可能私有化。因此,本公司将不再根据收购守则第3.7条规定,进一步刊发有关可能私有化进展的每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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