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授权使用的公告》。
根据公告,中路股份十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空”)向泊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泊能科技)授权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总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广东高空所拥有的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其中拥有的中国专利为一种大功率伞型风力发电系统、伞型风力装置及风能动力系统、防缠绕式拉绳伞、伞型风能转换装置及系统、一种风能采集用多动力驱动系统、一种中高空风能地面发电动力总成及发电机组等;拥有的美国及欧洲(含英国、法国、荷兰、德国)System and methodfor umbrella power generation 专利、拥有的澳大利亚 System for power generationfrom a fluid 专利等共 9 项专利。该等专利分别于 2012 年-2018 年获得,这些专利期限和本次授权使用期限将分别于 2029 年 3 月 4 日-2036 年 9 月 3 日到期。
该专利许可区域为:广东高空已取得专利的(中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荷兰、德国)领地及地区所对应的大陆岸线向海洋一侧所包含的全部区域(包括空域、底土)(不包括海南岛),泊能科技在上述海域有独占使用权。大陆岸线系指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地理学会主办的全球变化数据学报发布的《基于 Google Earth 遥感影像全球多尺度海陆分界线数据集(2015)》 DOI:10.3974/geodb.2019.04.13.V1 中关于大陆(海)岸线的表述。据从网络查获的信息,大陆(海)岸线即为距陆地 12 海里内的海域部分。
公告显示,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于2009 年 11 月 30 日成立,注册资本:17874.47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风能原动设备制造;软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泊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于2021 年 01 月 08 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