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43.3GW海上风电!广东潮州发布“十四五”规划

43.3GW海上风电!广东潮州发布“十四五”规划

近日,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加快构建具有潮州特色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给结构中的比重,实现低碳发展。风电领域,以海上风电为重点,积极推进风电开发。积极争取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落户潮州,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潮州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开发,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规划》指出,潮州南面领海线外专属经济区海域拟规划2个海上风电场址,初步规划总容量4330万千瓦情况如下:

  • 粵东场址六位于潮州市和汕头市南面领海线外专属经济区海域,离岸最近约72公里,最远约160公里,水深15-50米,初步规划容量1080万千瓦。
  • 粤东场址七位于潮州市东南面领海线外专属经济区海域,离岸最近约75公里,最远约185公里,水深11-50米,初步规划容量3250万千瓦。

《规划》明确,培育发展海上风电产业集群。结合潮州自身产业基础条件、场址资源特点、港口条件等,与汕头、揭阳、汕尾等地市现有海上风电产业差异化发展,逐步打造资源开发规模化、产业布局差异化、发展可持续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潮州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实现潮州海上风电产业全生命周期有序健康发展。

  • 海上风电设备产业。结合周边城市海上风电设备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加强与国内风机骨干企业对接,充分发挥我市已有产业基础优势,在潮州港差异化布局深远海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及服务业配套建设,逐步形成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有序开发的产业态势。探索“海洋牧场”(海上风机网箱一体化养殖)及海水制氢,实现海上风电与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
  • 海上风电消纳产业。布局抽水蓄能、海上风电制氢、储能等有利于解决海上风电消纳问题的相关产业。
  • 海上风电延伸产业。布局海上风电新兴产业和延伸产业,如海洋牧场、氢能、储能、海洋能、能源工业互联网、海上风电综合能源岛、海洋旅游等海上风电延伸产业。

根据《规划》,潮州海域地处我国台湾海峡尾端,位于广东省海域独一无二具备“喇叭口”效应风力条件的区域,据初步调查,该海域风速达9.4-10m/s,风功率密度达750W/m2-850W/m2,利用小时可达3800-4300h左右。同时,饶平县大陆海岸线长达84.81公里,可供开发万吨以上大吨位深水岸线10.4公里,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质深水良港,为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及配套产业链发展、运输提供了优良的条件。利用海上风电场址和潮州港优良条件,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在“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统一部署,做好潮州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开发建设,推动项目规模化开发。

《规划》还表示,积极推进电、油、气、风、光、水、储等多种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推动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多种电源与储水、储热、储气设施集成互补,逐步构建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为发展方向的基础设施协调支撑体系,多种能源基础设施实现融合发展。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节选自<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版权说明:文章内如未特别注明来源,均为龙船风电网原创编辑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